听朋友说,他是个古板的男人。不会蹦迪,不会喝酒,不会打牌,甚至不会抽烟。之前真觉得他是新世纪的四好男人,可后来,慢慢才知道这四好的无趣。
朋友是个漂亮的女子,眼睛黑亮,发如绸缎,求爱的男子随便一抓都有一大把。她偏喜欢他,觉得踏实可靠。这时代,油嘴滑舌、幽默风趣的男人太多了。正因如此,踏实的人才越来越少。
真在一起生活,才发现踏实是件多么枯燥的事。她说去唱歌,他说还不如回家看书;她说要去蹦迪,他说还不如在家看电视;她说要去野炊,他说还不如在家里做顿好吃的……
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在一个节奏上。日子久了,难免生厌。况且我这朋友,天生就不是个安稳现世的女子。
最令她生气的是,在她提出分手的时候,他竟没有任何挽留。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:“要走的人留不住,要留的人不会走。”要知道,多少男人曾为一起吃饭,死皮赖脸地求她。
其实,她并没有想真正分开,只是,话都说到这份了,也就没有任何继续的理由。
因为背景条件都不错,所以,她很快找到了一个富二代的大帅哥。男才女貌,随便站哪儿,回头率都是百分百。
女儿四岁那年,这个富二代和别的女人同居了。
那时的她已剪了长发,成天穿个围裙在家里照顾孩子,身子胖了不少。是的,她已不复当年的美丽。她依然高傲得不行,带着四岁的女儿,主动提出离婚,而且不要对方的一分钱。
走到今天,有诸多不易。直到现在,她才真正懂得他的好。恋爱期间,他唯独一次给她送花,还是在情人节过后。她说:“情人节都过了,你还送花干吗?”他说:“便宜,你不知道,这么一大把才五块钱,昨天还是十块钱一支呢!”
她说,他真是个枯燥的男人。把她带进书房,竟然是真的带她看书。各种名著,各种散文,密密麻麻堆了一屋子。她觉得他满身都是书呆子的味道。说着说着,她哭了。这么多年了,我还是头一次见她哭。
她说:“他真是个百分百的好男人。可惜,发现得太晚!”
谁没有过这样的选择呢?在青春如酒、性如烈马的时候。只是,我们常常因为年轻,因为冲动,才想急急占有对方,才想急急白头到老,才想急急过完一生。但是,这世间,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?如果不是那么着急,我们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。